时间: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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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经验交流会于
1、为提高示范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全国示范区办公室举办了各种全国性的示范区培训班22期,累计培训示范区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直接印发宣传材料近200万份;组织编发了5种交流材料近万本,为各示范区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普遍开展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医疗救治工作。各示范区指定了治疗定点医院,并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了艾滋病病房,在村卫生室设立了艾滋病治疗检查点,完善了定点医院与家庭治疗、社区治疗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迄今开展抗病毒治疗的示范区已达有病人示范区的74%,示范区累计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已达11828名,占全国治疗病人的59%。
3、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政策正在得到落实。为及时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全国127示范区共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223个,自愿咨询检测门诊575个,占全国县(区)级已设立门诊数的50.5%,迄今共咨询检测172078人次,发现感染者14547人。示范区根据卫生部要求,开展了对既往采供血人员和劳教、劳改人员的艾滋病筛查活动,高危行为人群咨询筛查工作。到8月底,127个示范区发现的感染者已达32604人,较示范区确定时增加了2.5倍,并对发现的病人提供了医疗救治。
4、免费母婴阻断工作在示范区正在铺开。2004年,卫生部在80个示范区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此外,还有24个示范区自行开展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开展母婴阻断的示范区已占有艾滋病感染者示范区的93%。示范区利用当地的医院、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建立孕妇学校,对适龄妇女进行宣传、咨询和检测。截止8月底,在开展母婴阻断工作的示范区,已有47.7万名孕产妇接受了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共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837名,334名采取了药物母婴阻断措施,其余的孕产妇自愿终止妊娠。
5、适龄儿童免费上学、救助与关怀措施落实到位。示范区探索建立抗病毒治疗与关怀、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卫生部门对生活困难的患者减免基本医疗费用的同时,农业部门减免农业税,民政部门送去生活必需品及发放补助金,教育部门为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子女减免学杂费,并为艾滋病孤儿提供书籍与学习用品。
6、因地制宜,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广泛深入。各示范区结合本地风俗习惯,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村庄、街道、娱乐场所、羁押场所、集市、工厂、车站码头等地,开展了广泛、深入、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7、积极探索,深入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全国127个示范区全部建立了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共有队员993人。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采取定期携带宣传品、安全套进行面对面宣传、同伴教育、集中培训、放置安全套售套机等方式,开展了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干预工作。以吸毒人群为防治重点的示范区,针对该人群开展了包括清洁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工作。已有10个示范区设立了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开展有效降低了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率先在示范区做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示范区政府防治领导机构要制定相关政策,要做好部门分工与协调,树立整个示范区防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整合国际合作项目和地方政府多部门的资源,充分发挥多部门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2、国艾办、全国示范区办公室将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领导不力、政策落实不够、工作力度不大的示范区要加强督导,对起不到示范作用的要取消其示范区资格。
3、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扩大宣传、医疗救治、干预工作覆盖面。
4、各级政府一定要保证经费按照比例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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