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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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等一批省级行政机关已实施或将实施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这将对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起到重要作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公示内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是否收费及标准和依据、承办人和负责人及监督机构的电话、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等。对这些事项的公示,可以采取发布布告、通告;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在办公区内张版;设置公示栏、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在网站上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则规定,对企业集团注册登记、广告经营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等18类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格式文本等;此外还将对行政许可收费和行政性收费的依据、标准及其优惠收费的依据、标准进行公示;并在云南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全省地、州、市局和省工商局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大厅右侧,可以看到一台电子触摸屏,通过它可以查阅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和内容;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许可的数量、条件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格式文本或示范文本;行政许可的办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和决定;监督举报电话,等等。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祁希元认为,公示制度不仅公开了行政机关的政务,也方便了老百姓,从而保障了公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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