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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寄防所组织干部职工到普洱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

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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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廉单位”建设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内心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法纪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8月18日上午,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党委书记张志勇带队,组织干部职工48人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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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在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长黄燕同志引导下,干部职工们实地参观了创文陈列室、荣誉室、院史陈列室等场所。各展室通过文字、图片、实物等方式,展现了普洱市检察院发展历史、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办案规程、先进模范、典型案例等,凸显了普洱市检察院将作风纪律建设贯彻于工作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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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风廉政教育室,黄燕同志对普洱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介绍。全体人员还观看了教育警示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抖草”司机的奇葩生意经》,典型案件中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和沉痛忏悔,让每个人都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表示,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职,都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别让扭曲的权力观腐蚀灵魂;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类腐蚀诱惑,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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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普洱市检察院机关连续15年被普洱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被市委确定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本次组织到普洱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也是一次全面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交流,将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清廉单位”建设成效。



(纪检办 罗敏杰/文/图 张志勇/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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