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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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由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文明办主办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在上海举行,现场为由国家卫健委推荐、经复查合格保留称号的一至四届全国文明单位颁发证书。
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顺利通过各项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省寄防所自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结硕果,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单位的两届蝉联!
文明创建无止境。在未来工作中,省寄防所将继续秉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挺身应急、关爱生命”的职业精神和“严谨、求实、创新、协作”的工作作风,在国家卫健委、省卫计委党组及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推动全省寄生虫病和虫媒病毒性疾病科学健康发展、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党委办公室 夏敏/文/编辑 责任人/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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