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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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试行。为了保障单位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提高单位志愿服务质量及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年6月26日上午,在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2018年第四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省寄防所党委组织“普洱市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活动”。全体在家的职工志愿者参加会议。
党委书记张志勇领学《志愿服务条例》,指出,全所职工志愿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单位志愿服务工作新思路和做法;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法律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服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协调机构,精心策划,扎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同时,省寄防所通过单位微信、QQ网络平台公布《志愿服务条例》内容,要求全所职工志愿者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团支部 尹一杰/文/图 党委办公室 夏敏/编辑审稿 责任人 /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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