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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血吸虫、疟疾监测方案培训班开幕式

时间: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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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血吸虫、疟疾监测方案培训班在武汉开班

    2005年4月16~17日,由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疾控中心举办的全国血吸虫、疟疾监测方案培训班在武汉市湖北饭店开班,来自卫生部、国务院血防办、中国CDC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学员200多人参加了培训。4月16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卫生部疾控司王立英处长首先在开幕式上讲话:强调了国家血吸虫、疟疾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监测工作要依法开展,各级机构要履行法律职责,要以传染病法为依据;加强血吸虫和疟疾监测的领导,将监测工作列为本辖区的工作和当地的任务;积极有序的、有计划的开展工作,成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国务院血防办副主任李华忠传达了全国传染病监测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中国CDC于4月11~13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传染病监测工作会议,卫生部疾控司司长齐小秋,中国CDC主任王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CDC疾病控制与应急办主任杨维中介绍了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和管理办法。卫生部疾控司齐小秋司长讲话时着重强调要抓好传染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国家CDC王宇主任在会上作了题为《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全面推进传染病监测工作》的讲话。提出了五点意见。中国CDC疾病控制与应急办主任杨维中全面介绍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和管理办法:全国拟定了17个监测方案,涵盖了18种重点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全国共设430个国家级监测点,31个省区均有分布。其中《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和《全国疟疾监测方案》被首批批准,由卫生部转发。要求按卫生部疾控司和中国CDC领导的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抓紧部署启动疾病监测工作,全面拉开疾病监测年的序幕。

    全国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监测点将采用合同制管理方式,中国疾控中心与各省疾控中心或专业防治机构签订有关监测点工作的项目任务委托书,明确任务、权利、职责以及经费补助额度。各省疾控中心或专业防治机构再与承担监测任务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委托书,把任务落实到点、到单位,并进行严格的考核与验收。

    培训班分专业组织培训,我省疟疾和血吸虫病专业的学员分别参加了疟疾和血吸虫病监测培训班,根据监测方案对监测的内容和任务进行了学习和提问。培训班的学员将成为监测点的师资和技术力量,是开展疟疾监测的技术保障。

    根据中国CDC的部署和要求,我省瑞丽、沧源、孟连、元阳和景洪共5县(市)被立为国家疟疾监测项目点,机遇和挑战并存,5个监测点的疾控中心对国家任务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各县市CDC派出了业务骨干到武汉参加监测方案的培训,省寄生虫病防治所的领导也对国家项目的实施作出了人员的安排,将在卫生部和云南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按国家的监测方案依法履行各级疾控中心的监测职责。

    应中国疾控中心的邀请,我所张再兴所长在疟疾监测培训班上介绍了监测点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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