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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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科技教育司。
转贴自卫生厅网站http://www.pbh.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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