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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办公室

纪检办公室负责承办所纪委的日常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做到紧紧围绕全所中心工作,履行纪检职能。

(一)协助党委贯彻落实委党组、纪检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纪和其他党内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中心行政监察工作,督促检查全所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单位职工工作中勤政、廉政和正确履行职责情况。

(四)加强对单位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维护和遵守法律、政纪、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配合行政、人事和科教等部门抓好职业道德教育。

(五)制订和完善单位各项纪检监察制度和措施,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六)受理党支部、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受理个人或科室对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开展经常性的党内、外监督。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调查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中层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违纪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或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八)负责单位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

(九)负责组织纪检干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工作。

(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879-2122152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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